這次為了帶全家大小一起去旅行真是考倒我了~因為好的旅館或飯店難找,還好朋友

介紹了我這間(新加坡威大酒店 - 明古連 (V Hotel Bencoolen))真沒讓我失望~在這不僅住得舒服,服務人員都相當親切真

心覺得讓我有種賓至如歸的感覺,而且設備完善價格也公道,所以想介紹給各位參考一下

以下是 新加坡威大酒店 - 明古連 (V Hotel Bencoolen) 的介紹 如果也跟我一樣喜歡不妨看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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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描述:



關於新加坡威大酒店 - 明古連









精選優惠

簡介









新加坡威大酒店 - 明古連提供優質的住宿,位於新加坡的餐飲, 購物, 觀光區,是商務和休閒的熱門之選。 這裡距離市中心僅1. Km,離機場也不過25分鐘的路程。 這家現代化飯店比鄰Bencoolen Mosque, 明古連街, 行動劇場等熱門景點。

同時新加坡威大酒店 - 明古連提供多種多樣的設施,令您在新加坡期間的旅程更豐富。 所有房型皆附免費WiFi, 24小時保全, 便利商店, 每日客房清潔服務, 代客叫車服務是部分讓新加坡威大酒店 - 明古連在本市飯店中脫穎而出的原因。

這裡設有272間精美的客房,其中部分房型配有平面電視, 免費即溶咖啡, 免費茶包, 寢具用品, 鏡子。 不管您是健身愛好者還是只想在疲憊的一天後放鬆一下自己,飯店的頂級娛樂設施都是不二選擇,例如:室外游泳池, 花園。 一流的設施與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都讓新加坡威大酒店 - 明古連成為新加坡旅遊時的最佳留宿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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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設施摘要











網路









  • 所有房型皆附免費WiFi







  • 公共區域WiFi









交通









泳池與戲水設施









  • 室外游泳池









餐飲服務









  • 便利商店







  • 24小時送餐服務







  • 餐廳







  • 咖啡店









寵物









  • 可帶寵物









清潔服務









  • 每日客房清潔服務









客戶服務









  • 可寄放行李







  • 禮賓服務









住宿內設施









健康與安全性









  • 24小時保全







  • 24小時前台服務







  • 保險箱









商務與貨幣服務









可使用語言









  • 中文







  • 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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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孩童收費標準&加床規定













孩童0-6歲



在不加床之情況下可免費與大人同住。









  • 提醒您: 加床規定依房型而異,請以各房型的「房型說明」為準。








請注意:若單筆預訂超過5間客房,可能會需要遵守其他相關規定以及符合額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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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比價









實用入住資訊











到達機場時間(分鐘): 25





客房室內電壓: 220





客房總數: 272





最早可辦理入住的時間: 02:00 PM





最遲可辦理退房的時間: 11:00 AM





樓層總數: 10





禁煙房/禁煙樓層: Yes





距離市中心: 1. Km





距離機場: 18.5 Km





開業年份: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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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聖地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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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簡述:



在民進黨占有人數優勢下,立法院院會今天(25日)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明定政黨自1945年8月15日起,以無償或交易時明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之財產,推訂為「不當黨產」,行政院將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依法進行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不當取得財產的調查、返還、追徵等。此外,政黨及附隨組織自本法施行後1年內須申報財產,逾期未申報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

民進黨為了處理「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而召開臨時會,經朝野立委不斷程序發言後,「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終於在25日的立法院院會進入實質審查、逐條表決,民進黨以人數優勢,多次否決國民黨團所提的修正動議,全案二讀後,國民黨團退席抗議,院會三讀通過將法案名稱定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立法院長蘇嘉全說:『(原音)做以下決議,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名稱修正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並將條文修正通過。』

三讀通過的條文明定,政黨及附隨組織自1945年8月15日起取得,或自民國1945年8月15日起交付、移轉或登記於受託管理人,並於條例公布日時還存在的現有財產,除了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之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外,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而政黨、附隨組織自1945年8月15日起以無償或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之財產,也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

朝野訴諸表決下,也通過由行政院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依法進行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不當取得財產之調查、返還、追徵、權利回復及本條例所定之其他事項。而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設置委員11人至13人,任期4年,由行政院長派(聘)之,並指定其中1人為主任委員,1人為副主任委員。

三讀通過的條文也明定,政黨、附隨組織應在本法施行1年內申報財產,逾期未申報者,可處新台幣100萬至500萬元罰鍰,得按次處罰,累計處罰5次即推定該財產為不當黨產。同時,院會也通過,依本法所取回或追徵其價額之不當取得財產,應定期公告清單,並揭載於不當黨產專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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